泸州市多举措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导语 按照12月21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泸州市紧急启动,统一行动,多举措落实禁止超限(载重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和其它收费公路的规定。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运管、路政、货运企业、货运站场、物流中心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辖区公路上悬挂宣传横幅,在各固定治超站点散发宣传单,对广大驾驶员、运输业主采取动员、教育等方式,劝说自觉装载、自觉卸货转运,力求达到专项整治的全覆盖。

  三是落实GPS监控制度。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对监管、监控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监管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

  四是增强执法力度。协助公安、交警、高交执法部门,加大对进站货车的检测称重,对所有车辆进行宣传、解释,对不符合规定进站的货车进行劝返,各固定治超站点增派执法人员,防止车辆冲关逃逸、蓄意堵塞车道等情况的发生。

  截止目前,全市共投入执法人员344人次,协助交警、高管部门检测车辆3098辆,劝返车辆213辆,悬挂横幅20条,散发宣传资料9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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