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泸州二环交通试开放最新信息

导语 2023年9月29日早上8:00,泸州二环路高新区A、B段(城南互通立交-酒谷互通立交)、二环路北段(蜀泸互通立交-七一互通立交)开放通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变化,按照通告内容合理调整出行路线。

  一、开放时间

  2023年9月29日早上8:00试开放通行。

  二、试通车路段

  1、江阳区:二环路高新区A、B段(城南互通立交-酒谷互通立交),其中渔子溪路段辅道暂不开放。

  2、龙马潭区:二环路北段(蜀泸互通立交-七一互通立交)。

  三、交通管理方式

  (一)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

  1、二环路主道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2、二环路全路段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因城市工程建设、生产生活需要,确需上二环路行驶的相关车辆,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3、执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和公安交通管理任务等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二)限速规定

  1、主路采取分车型限速(小型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70公里/小时),辅道限速4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道路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遇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公安交管部门管理。

  (三)城市快速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高速公路规定执行,不得有以下行为:

  1、倒车、逆行、掉头或者非紧急情况时在车道内停车;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或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连续使用远光灯;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6、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请广大司机朋友驾驶时注意观察标志标线,出口行驶过了请继续向前行驶,在下一出口驶出。

  【交警提醒】

  本公告自2023年9月29日8:00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变化,按照通告内容合理调整出行路线,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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