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死亡单位怎么帮忙提取公积金
导语 泸州职工死亡单位代办提取公积金需要居民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火化证明等材料去柜台办理,具体详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街道-2号(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积金窗口)
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自贸区川南片区A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5号窗口;
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3段2号政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泸州市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7号窗口;
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鱼凫路一段99号行政审批局二楼C区;
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路865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龙脑大道399号办公楼三楼。
三、办理条件
1.被申请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被申请人及配偶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0-12329
窗口咨询方式:市区县各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详细地址见办理地点)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
五、办理材料
1.居民死亡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
3.火化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