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引进人才落户指南(材料+地点)
导语 你想在泸州安家吗?拥有本地户籍在生活上会更加便利,泸州市在吸引外来人才上十分大方热情,引进人才落户指南请见正文。
服务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学历者,获得初级技术职称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嘉奖者,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人才认定书,或市级以上荣誉证书,或市级以上科技成果专利证书);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城镇亲友《居民户口簿》(落户亲友处需提供)。
收费标准:无收费
承诺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合法有效,当场予以办理。
办理地点:迁入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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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相关说明
引进的各类人才,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的公共户口入户;也可在单位所在地的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可随迁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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