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买第二套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在泸州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泸州市城镇范围内购房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第二套房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是房屋的买受人,其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所购房屋有除配偶以外的共同买受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在首次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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