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周岁以上即可缴纳,六十岁之后将会以养老金的形式发放。这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快来看看吧!
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军队或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自《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实施之月(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四川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现为105元每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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