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泸州低保申流程

导语 泸州低保申请流程分为“申请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低保发放”三大环节,具体详情请见正文

  一、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受理低保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

  3.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小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小组收到核定小组审核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确认

  5.审核确认结果公示7日,群众无异议的,发给申请人《申请救助批准告知书》,从次月起发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6.救助对象名单须在区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村(居)务公开栏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

  7.低保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社会化发放。区县民政部门通过“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按月向泸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推送低保信息数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低保申请审核失败再申请流程

  1.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发给申请人《申请救助不予批准告知书》说明原因。

  2.申请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查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情况重新开展调查,并由公开评审小组组织民主评议,作出审核决定。

  三、低保调整(停发)流程

  低保家庭人员、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当取消或调整低保待遇的,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小组确认,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从次月起调整(停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政策来源:https://mz.luzhou.gov.cn/ztzla/fzzfjs/content_86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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