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导语 泸州市对中央、省、市现行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汇编形成了《泸州市惠民政策一本通》。《一本通》包含了惠农、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12类83项政策,详情请看正文。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内容简介:

  对经地勘单位调查确定受地质灾害威胁,纳入县域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群众,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其以户为单位自愿组织实施避险搬迁,另择安全地点建房、购房或以其它方式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居住,从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搬迁经费以群众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从2015年起补助标准为:一般户每户6.2万元(省级补助3.5万元,市级补助1.5万元,区县补助1.2万元),低保户、民族地区户每户6.7万元(省级补助4万元,市级补助1.5万元,区县补助1.2万元)

  工作流程:

  搬迁户户主申报(或通过泸州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并上传搬迁、验收佐证资料→乡镇(街道)公示→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发放补助。

  时限要求:

  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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