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积金微信提取指引(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导语 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随时办、移动办的需求,泸州市住房公积金全面升级微信公众号,2023年8月14日正式上线微信提取功能。

  微信提取操作指引-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搜索“泸州公积金”或识别下侧二维码,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微账户-我的账户”,登录个人微信端网厅页面

  第 一 步

  点 击“公积金提取”,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第 二 步

  选择“提取类型、提取原因”

  提取类型:选择“住房类提取”

  提取原因:选择“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租房类型:根据自身租房类型选择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三 步

  核对并填写“个人信息”

  提取人基本信息默认显示,禁止修改

  婚姻状况必填,已婚的配偶姓名、证件号码必填

  租住商品住房:是否二孩及以上必填,选择“是的”,录入的未成年子女信息个数须≥2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四 步

  填写“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最大可提金额

  租住商品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每人每月

  1000元,一般家庭每人每月900元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实际房租支出为限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五 步

  填写“银行卡信息”

  收款人姓名、证件号码默认提取人本人信息,提取资金只能转至提取人本人账户

  收款银行可选择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及泸州银行”

  银行卡非本市的,须准确填写具体开户行所在地及开户银行信息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六 步

  上传档案资料

  每个档案元素下方点击对应的“+”进行档案上传,支持上传多张,支持删减已传档案

  点击“查看示例”可查看样图,通过上下滑动可查看同一档案元素下的多张样图

  带“*”的档案要素必采,未带“*”可不采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七 步

  完成提取授权

  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点击“不同意”,返回上一步

  业务提交后,公积金中心因业务审核需要可凭提取授权书查询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贷款、婚姻等信息

  第 八 步

  短信验证、提交申请

  首先,点击“获取验证码”

  其次,录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

  最后,点击“提交”,业务进入公积金中心审批流程,提取结果短信通知,提取资金即时到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