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州医保政策调整

导语 泸州医保对于参保范围、新生儿参保规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做出了相对应的调整,详情请看正文。

  (一)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将在集中缴费期外缴纳居民医保费待遇等待期由原180天减少至3个月,促进居民医保征收和鼓励全民参保。

   (二)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纳入政府资助参加居民医保的范围。

  (三)取消了新生儿“未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但其父(母)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随父(母)按规定享受待遇”之规定,原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父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故取消该政策规定,使制度更加公平。

  (四)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预缴标准分别为:按9%缴费标准为6120元/年(510元/月),按6.3%缴费标准为4284元/年(35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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