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有什么条件

导语 3月28日起,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

  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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