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大中专就学落户指南

导语 你想在泸州安家吗?拥有本地户籍在生活上会更加便利,大中专生落户泸州政策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啦,落户指南请见正文。

  服务对象:到我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含执业学校学生)

  申报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3.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收费标准:无收费

  承诺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合法有效,当场予以办理。

  办理地点:迁入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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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说明

  1.在我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自愿迁入我市落户的,原则上落学校的集体户,学校没有集体户的,可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公共户口落户;

  2.不迁户口到大中专院校落户的,属于我市农村居民户口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将户籍迁入城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取泸州户籍办理窗口地址,咨询电话,泸州最新落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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