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于近日发布,对补贴对象及标准等作了详细介绍。
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象及条件
1、对首次在泸就业的创新人才。创新人才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已享受中省资金求职补贴的,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每人6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充阅读:
有效就业岗位补贴:在我市的企业新增有效就业岗位并吸纳创新人才就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鼓励企业为创新人才缴纳住房公积金,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增有效就业岗位,给予25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两项补贴不重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取泸州就业补贴申请政策,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