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泸州住房公积金不一定要买房才可以提取,租房也同样可以,只要准备好材料,符合相应要求即可。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金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上限金额为缴存职工每人每月500元。

  三、提取有效期

  缴存职工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以职工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为审核依据。

  四、提取周期:①按年提取;②按季提取。

  五、所需资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①《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②出租单位开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2.租住商品住房:

  ①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为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租住商品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即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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