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今年条例实施前子女三岁的可以休育儿假吗

导语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条例》实施日之前子女已满三周岁的,不享受当年的“育儿假”。

  “育儿假”中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理论上“育儿假”可休四次,但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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