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额度一样吗
导语 泸州大学生参加医保待遇等同于居民医保,今年泸州医保局对大学生参保相关待遇政策做出调整,报销办法请见正文。
泸州大学生参保报销额度和居民医保不同。
一个自然年度每名参保大学生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当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的3倍执行。其中,今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参保大学生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330元/人。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含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的外伤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和参保大学生按比例分担。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70%。参保大学生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参保大学生因病住院或生育医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等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通知》等有关规定,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予以报销。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应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地区内住院标准报销。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转诊治疗和急诊,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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