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什么人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导语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尚未结清的职工(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置换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住房贷款以及非配偶缴存人共同按揭贷款的,暂不支持办理委托按月提取。
为确保职工个人征信不受影响,借款人在每期还款日前,务必自行确认还款的银行卡余额充足,确保签约银行能够及时、足额扣收贷款本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