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购房补贴怎么领取
导语 泸州市2020年发布的文件中明确了对于在泸州置业的奖励补贴,不少人近日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询问相关问题,小编为你总结了申请指南,详情请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来泸就业创业人员。
1、具有农村户籍的务工人员,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农村户籍。
2、已经退出现役的军人,不限制退役年限,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退役军人。
3、从毕业时间起计算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高校毕业生。
4、非泸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住房范围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新建营业用房和新建自住住房、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
三、申请时间
(一)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置业补助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逾期不受理补助申请。
(二)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置业补助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补助申请。
(三)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置业补助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补助申请。
四、申请资料
(一)新建营业用房、新建自住住房和一手车位(车库)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4.农民工务工材料(农民工提供,原件)
5.学历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住房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农民工务工材料(农民工提供,原件)
5.学历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申请地点(点击查看)
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含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置业补助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江阳区住建局:0830-3123787、0830-3123975;
龙马潭区住建局:0830-2522135 、0830-2502702;
纳溪区住建局:0830-4281601;
高新区住建局:0830-358 135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获取泸州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