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2021年缴费基数

导语 2021年度泸州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包含生育保险)已经确定,缴费上限和下限是多少呢?详情请见正文。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省平工资)为74520元。

  据此,2021年泸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省平工资的90%,即67068元;上限为上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即223560元

  基数下限:67068元

  基数上限:223560元

  各参保单位申报工资低于2021年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申报工资高于2021年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申报工资低于2021年缴费基数下限的,应按规定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其中,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参保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参保单位只需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差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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