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导语 公租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它的租金相对于商业租房会更便宜,那么什么人可以申请租住公租房呢?由于江阳区尚未出新政策,小编总结了现行的申请资格,详情请见正文。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取得江阳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取得江阳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是指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在江阳区范围内工作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且工作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无私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四、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是指非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城镇户口,在江阳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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