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缴纳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导语 有市民朋友在泸州问政平台提问,生育保险缴纳未满一年的,生育分娩时可以报销使用吗?详情请见正文。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以上。因此,只要满9个月就能报销。

  生育缴费可以用医保卡刷卡,用医疗账户支付,就相当于使用了医保报销,不能拿回来再次报销了。

  生育医疗费

  限额支付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引产术1500元、药物流产35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4.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险】可获取泸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津贴额度。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