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考泸州招录公务员考察项目说明2024(工作人员+人民警察)

导语 四川省发布了最新的省考公告,有泸州市民咨询此次省考考察哪些项目,小编进行整合,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4四川省省考招考公务员考察项目:

  一、普通公务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中共泸州市委2号办公楼二楼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93359)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相关事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或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二、人民警察: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泸州市公安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岩山路二段318号<泸州市公安局新业务大楼>915室,联系电话:0830-3199146)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11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泸州市公安局另行通知(或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泸州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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