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季度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试选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聘计划

  总计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情扫码查看(点击识别)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2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选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1年8月27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截至2021年8月27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8:00

  报名网站:泸州人事考试网

  相片审查和资格初审:2021年8月27日至9月3日12:00

  相片审查和资格初审均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选聘人数。

  2021年9月6日,发布调减、取消岗位公告

  准考证打印:2021年9月20日9:00至9月24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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