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川南四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导语 泸县教育局公布小学初中升学政策中,川南四市随迁子女入学依照《川南四市义务教育异地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实行。具体的实行是怎么样的,详细看正文。

  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父亲(或母亲)与泸县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有合法劳动合同(盖鲜章)或在泸县城区经商办理了有效营业执照(需实地查看实体店面);

  ②父亲(或母亲)持有泸县公安局出具的在泸县城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为唯一划片依据)

  ③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3月以来连续缴纳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凭证,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鲜章)。城区经商人员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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